不諱言,會拿起這本書是受到Way的感染。
我個人看書有個原則:先看頭尾,然後隨意翻中間一頁,如果還看得下去才會從頭到尾把它看完。買書也有原則:能吸引我反覆閱讀的書我才會買。
這本書談的是藝術,欣賞藝術需要一些共鳴,不單純是有趣或美麗。對攝影算是門外漢的我,與其說喜歡柯先生的攝影作品,不如誠實些說我對他的文字產生共鳴。
…我跑到零下十九度的Carney Island,海邊冷到一隻貓都沒有,只有一盞燈。我在這裡拍了一張照片,請人帶回台灣給她。(註:「她」指的是作者的舞蹈家女友)我說:「舞台有了,燈光有了,就是缺少一個舞者。」…我心裡真正想說的是,舞台有了,燈光有了,還有一雙永遠能看到她的美的攝影家的眼睛。
不知道,如果現在的我終於能擁有一絲感動,這應該是我買這本書的最大原因。
本書相關資訊(資料來源:博客來網路書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