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為它打個分數:75分,建議可以一讀,因為接下來的感想將會大量揭露書的內容。
劇情大致是描述一對夫婦為了治療罹患急性前骨髓白血病的女兒凱特,利用基因配型生下第二個女兒安娜。從一出生起安娜便不斷提供血液、骨髓、幹細胞…等等給她的姐姐,直到父母要她捐出一顆腎,她受夠了,決定請律師提出告訴,要求奪回自己的身體所有權。
我看這本書只花了兩個多小時,個人對醫學有關的小說閱讀速度向來很快,特別是白血病,大概涉獵較多。「備份」的題材也是老調重談,記得桃莉羊那時最為火紅,不過我相信人還沒有勇氣去面對這些問題。
解釋一下訴訟標的「身體所有權」。接受醫療行為是身體權的延伸,成年人可以拒絕讓醫生碰觸他的身體,但小孩因為年齡及識別能力的不足,無法視自己的最大利益作各種決定,通常由父母或其監護人為他處份所有物及表達意見。不管小孩再怎麼哭喊不要,由於父母的同意,醫生仍然可以為小孩打針或動手術。
安娜並不是一個病人,卻不斷地接受了侵入性的醫療行為,這些行為究竟對她有益或有害,成為訴訟的爭點。如果有益,那麼安娜的父母所做的代為表意就是正當合理的;如果有害,那麼就構成類似虐待兒童的行為,嚴重的話甚至可以剝奪親權。
事實上,這個爭點本身就無解。捐贈可再生性器官的後遺症在醫學數據上確實有但極低,就算是抽煙這種已被公認為極可能傷害人體健康的行為,仍然無法像吸毒一樣被禁止。換成醫生從事醫療行為,任何一點可能性都會構成醫療疏失(所以產生麻醉同意書等制度);但換成安娜的父母,挑戰可能的危險只是為了救凱特,自然難論是非。
而不管訴訟的勝方是誰,安娜都會是輸家。很明顯地,她愛她的家人。她質疑父母偏心姐姐凱特,理由只是想在這個家庭找到自己的價值,希望自己即使不是為凱特而存在,也能得到父母的關愛;她怨凱特的病奪走她的童年,卻不能想像沒有姐姐的人生。如果訴訟贏了,凱特就會死,安娜永遠都要揹著殺害姐姐的十字架,父母不怪她,她也會怪自己;如果訴訟輸了,安娜必須捐腎,撇開健康不談,她將一直為感到受父母忽略而痛苦。
本來,沒有答案的訴訟過程如此神似現實,人大半時間是做著沒有理由的選擇。直到安娜吐露出驚人的真相,我可以感覺到所有人都如釋重負,故事也才能走向尾聲。於是我給這本書扣掉15分,我非常討厭作者把自己精心構築出的世界毀掉,彷彿把讀者耍著玩似的。
接下來才是本書重點。作者使用不同角度的第一人稱,每個書中角色都現身說法,談自己有多麼愛誰。這樣的手法也是我上面扣分很重的原因,你可以加入偵探懸疑元素,但不該用第一人稱,難道大家都忽然失憶了?何況每個角色敘事的口吻大同小異,上一秒剛下一秒柔,雖然減少了理解的困難,總覺得與其這樣不如乾脆用第三人稱寫法順暢得多。
稍微把書中提到的愛分成幾部份:
第一,父母與兒女。這部份我最不想著墨,有很長一段時間我看到的是自己的影子(直到那個天外飛來的真相)。或許當父母的總是搞不懂兒女在想什麼吧!總是不知道如何讓每個兒女都感受到一樣多的愛。關於血緣,父母感受的也比子女多。唯有對親情的渴望,子女在心底烙印得比父母深。
安娜或許是依照父母期待凱特活下去的希望而誕生,我們又何嘗不是?那些不一定符合我們理想的期望,因為來自父母,拼了命去達成,達成得越多就被期望得越多,永無止境。於是索性徹頭徹尾地叛逆,不必再被期望束縛,但夜深人靜時我們哭泣,在夢中尋找父母懷抱的溫暖。
第二,手足。我們首先動念頭想殺掉的人,填寫履歷表的親屬欄時卻捨不得讓它空著。我並不認為手足可以完整我們的存在,那樣的事應該只發生在雙胞胎身上。有時我甚至覺得小時候常抱的玩具熊才是拼圖缺的那片。
不過作者將安娜與凱特的關係寫得很親密,畢竟安娜的血在凱特的身體內流動。疾病與死亡令這一家孩子都早熟,他們對彼此的情感也因此更複雜。
凱特是否心存感恩和歉疚?抑或對安娜延續了自己的痛苦而憤怒?
傑西討厭凱特贏得了父母所有關注,卻又為不能做像安娜那樣的事而自責。只是,雖然安娜做到了他做不到的事,他沒有羨慕或嫉妒,反而幫助她反抗,當然這並不因為他同情安娜,純粹是希望轉移父母的注意力。他愛父母也愛凱特,就跟安娜一樣。
安娜確實是為了其他人的需要而活著。她是凱特的藥、玩伴,傑西宣洩的出口。書的結局很可悲,卻也符合了她的希望,獲得一個絕對的存在。
第三,情人。百分之八十的契合和百分之二十的差異將使兩人分開,百分之九十的衝突和百分之十的相似卻可能讓他們結合。
坎貝爾缺乏自信,所以愛上他以為很有自信、可以與他互補的茱莉亞,又為了自己的疾病而離開她。最後他終於瞭解,能夠認同自己,才有帶給別人幸福的能力。
茱莉亞是一般人口中的愛情笨蛋,明知道會受傷仍不能拒絕坎貝爾。戀愛就是如此吧?旁觀者還是繼續當旁觀者。
問題在於,什麼樣的愛才叫愛?是我付出的,還是對方要的?
(圖片來源/ 博客來網路書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