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總要有一些怨恨的對象,才能繼續面對生活中的折磨。
從去年底開始,公司的活動一個接一個,同事加班加得昏天黑地,還是扛不完驚人的來電跟來信。而我每天經過走道要下班,都能感受到越來越重的怨氣,讓我下班時越來越不敢跟同事說bye,甚至希望自己可以學會閃現或潛行技能,省得每天的尷尬場面。
其實我對自己的工作是沒有任何愧疚感的,性質不同,績效也不同,更不用論還得三不五時「支援」一下。每個接我之前工作的人做不到一週就哭喪著臉,我當初還真是神經粗啊,做半年才想到要該XD
雖然不加班是我目前唯一堅持的工作目標,但我可以理解同事不滿的想法,就像…最近吵得沸沸揚揚的十八趴吧!
十八趴不是公務員的原罪,這句話我不站在任何顏色的立場說,畢竟,即使公務員十八趴被取消,民間企業主也不會因此就對員工大方一些,這一點光看很多賺錢公司怎麼待基層員工就很清楚,分到甜頭的總是那些長官。
所以簡單講,大家只是把對雇主、對掌權者的仇恨轉移到所有公務員身上罷了。
事實上,基層公務員跟一般上班族差不多,受上司的壓榨、客戶的遷怒。真正能領十八趴的公務員在進入公職的時期,這個職業甚至為人所不屑,國家強迫公務員預繳退休金來作為國家資金,老了要領回來還被仇視,真慘。
我不認為公務員是弱勢,但他們是徹徹底底的代罪羔羊。要恨嘛,該恨那些賺很多卻繳很少稅的富人吧?